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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推卸责任损害老百姓权益。萍多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
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推卸责任损害老百姓权益
我申诉,要求江西省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我签订的学府湖畔商品房认购定金三万。
我于2022年2月7号在翰林悦府售楼部看中学府湖群5单元302日品店设间)整州关作女了三万定金,认购书
上是三万,为什么要转跟开发商无关联的帐户,而且只能道两万,开发商这样操作,老百姓准还敢去买房,客户不是专业人士。
我于2022年3月23号接到萍乡市公安局电话,说我的定金被挪用,说需要我配合过去进行调查,但由于我人在杭州暂时无法回去,今日到学府湖畔镇楼部与日称邓学格施要求遍房,给了两个答复1.如果我继续认购的话需要我们自行再付一万,因为公司入账只有两万,或者是公司垫付,但是我们需要写欠条,
2.如果退房的话也只能退两万,那一万块钱需要我自己私人起诉销售人员刘艳萍(刘艳)称是我和销售人员的事情。
天达局关让提定金三万,
本帖已经
一、我是与江西省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学府湖畔商品房认购书,而不是跟销售人员刘艳萍(刘艳)私人购买她私人本人的房子,认购书上的章也是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二、刘电作为学有湖时商品房管可队购书的明售人风,地市代来的面市万新小面开发
金三万也是在售楼部内。认购书三万,现在公司只承认两万,难道财务不做账吗?认购书有财务联,财务难道不
根对金额吗?我次来买房,什么都不知道,相信这个公司和这个项目,让我刷其账户,现在告诉我钱被挪用
了,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承担苦果,不合理!
并且开发商也知道他们公司入账两万;理售人品活动一分!季费电报警,并且提供公安局我的联系方式。另外
我们购买房子交定金一个月,公司并没有其他人联系我本人签合同,财务,销售经理,按揭部,以及开发商老板
不需要核对吗?这些漏洞我认为公司应负担承担该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平民老百姓承担。要求江西省萍乡市
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我的定金三万
萍多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
关于"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推责任,损害老百姓权益“办件答复的顾
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推卸责任,损害老百姓权益”办件通知单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萍乡经开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萍乡经开区社管一局先与反映人联系,得知反映人与萍乡市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新公司)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定金金额确为3万元整(附件1),后又与万新公司调查核实,万新公司确认只收到网友认购金2万元整,(附件2:刷卡凭证及认购书),万新公司表示反映人所述的另外1万元是由万新公司外包销售公司的销售员刘艳萍(刘艳)私自收取。
二、刘艳萍(刘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我市将会继续跟进此事同时督促萍乡经开区加快办理进度,以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萍乡市“五型”办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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